一、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深入查摆自身“不严不实”问题
三、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在“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同志们:
5月27日,县委林北川书记带头讲了一堂生动、有高度、接地气的党课,标志着我县专题教育的正式启动。今天,根据县委的部署,每位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都要到分管领域或联系点上一堂党课。下面,我结合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联系我县干部队伍实际,联系党建工作实际,谈谈我对“三严三实”的认识和体会,跟大家交流、共勉。
一、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去年3月,习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短短的6句话24个字,言简意赅,内涵丰富,抓住了党员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尽管此次专题教育明确对象是处级以上干部,但这“三严三实”主题,对我们所有的党员干部同样适用,我们一定要好好领会、把握。
第一,严以修身,严在理想信念。对党员干部来说,修身做人就是要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做社会的先进分子。严以修身的关键是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工作,对党忠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具体来说,就是要始终坚持服从县委的领导安排,对于县委在基层的各项工作部署、各项决策都坚定不移、不打折扣的执行,而不是像个别同志那样对待上级交办的任务讲条件、提要求,遇到困难绕着走,遇到问题躲着走。在座的各位,可以扪心自问,自己作为一名干部,在县委开展的环境卫生、殡葬改革等工作中是否都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作为一名党员,是否做到最基本的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又能做到自觉配合党支部开展工作?谈理想信念不是虚无的空谈,这些都是衡量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最好方式。
第二,严以用权,严在遵规守矩。严以用权就是要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不逾矩”。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严用权、慎用权、用好权,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在规范基层干部用权方面,2013年村级换届一结束,县委就出台了议事决策规则、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和村级组织事务管理监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行镇村两级管理,明确村“两委”在村级议事决策、财务支出、村集体资源管理的权限和具体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深化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了村务管理机制,促进村务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去年,全县因农村财务管理不民主、土地发包不透明等原因上访(信访)的有219宗,同比下降57%。可以说,效果是比较明显的,做到了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尽管如此,个别村干部仍然是胆大妄为,我行我素,置规矩于不顾,执行制度不力。比如,年初县委印发通报提到的黄流镇高道村第三村民小组在分配征地补偿款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将征地款用于购买烟酒等问题,个别干部在处理群众宅基地纠纷、发展党员等问题上,办事不公,处理不当,造成群众多次到组织部上访。这些都是“顶风作案”的典型,不知道你们都整改没有,如果不及时整改,一经查证,县委坚决严惩不贷、绝不放行。村干部官不大、权利和责任都不小,在用权这方面,你们要很好的把握,这是我着重强调的一点。
第三,严以律己,严在慎欲慎行。严以律己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行为的内在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慎权、慎欲、慎为,始终保持一身正气。要严守纪律规定,自觉把自己置于纪律的约束、组织的管理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正己身,不干歪门邪道的事;要守规矩,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人生道路很长,但关键时刻往往就是几步,放松自律,一时糊涂,就会铸成大错。所以,大家要常思“严”之益,常念“纵”之害,才能防止精神沦陷、“自己扳倒自己”。在现实中,要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里,我提一点,今年县委继续推动优势资源下沉,加大财政投入,将镇级工作经费由原先的每年100-150万元提高至250-350万元,村级工作经费由每年2-4万元提高至20-40万元,足足提高10倍以上,这些钱,诱惑可不小,我希望镇党委、村党支部要管好用好这些来之不易的经费,想好要做的事、该做的事,明白什么事该干、什么事不能干,管好自己的手,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第四,谋事要实,实在干事作风。谋事是做事的开始,成事的前提。如果不谋实事或谋事不实,就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表现。基层党员干部要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肯谋事、敢谋事、善谋事,遇到矛盾和困难才能胸有成竹、应对自如、妥善化解。我们的基层干部作为整个镇、村的领路人,如果不从发展大局着眼,从群众利益着手,用“实心”谋事创业,而是好高骛远,急功近利,贪图利益,那就会害了这个地方、害了百姓。所以,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其要义就是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要想干事、肯干事、多干事、干实事,这是义务,是本职,是最起码的要求。对于那些不干事、不担事、不作为、乱作为的县委就要采取手段,坚决将其剔除出干部队伍。所以,今年县委启动了农村干部专项清查工作,重点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思路不清、闹不团结、村务管理不民主、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不作为和乱作为等6类村组干部逐一进行排查、核实、辨别,由县委组织部与纪检、公安、司法、农业、财政等部门联动开展工作,对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村组干部,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免职)、责令辞职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以此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希望镇党委和村“两委”都要认真对待这件事,不要争着当老好人,而是秉承帮助同志改正提高、促进工作的原则,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五,做人要实,实在道德品行。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基层党员干部要把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作为一种社会责任,作为一种人格操守,作为一种行为习惯,体现在工作生活中,体现在一言一行中。具体来说,要严格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权威。要说真话、实话、准话,不说假话、空话、大话,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说一套做一套,不对上一套对下一套。特别是对待工作,不要搞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忽悠上级、敷衍群众,言必行、行必果,以行动验证表态、用实践兑现承诺。
二、深入查摆自身“不严不实”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等突出问题。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重大项目,党建先行”理念,在实践中创建了“县领导挂帅、机关干部驻点、镇干部配合、村干部参与”的“四级联动”模式,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在北川书记的示范带动下,在各项重点工作中,广大干部发挥超常规工作精神,在项目一线服务群众,推动重点工作,全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有60%以上的机关干部长期轮驻基层,最多时达82%,涌现出“拼命三郎”吴发等一批先进典型。应该说亲民实干、作风优良、敢于担当是我们干部队伍的主流,必须充分肯定。但也必须清醒看到, “不严不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还很严重。我梳理了一下,突出表现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这几年我县相继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殡葬改革、打击违章建筑、社会治安、交通大整治,上马了如黄流商贸城棚户区改造、龙栖湾“美丽渔村”建设、望楼河整治等一批项目,实施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菜篮子基地建设、田洋改造等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可以说,乐东的经济社会基础有了长足发展,有些干部觉得付出的多了,取得一些成绩了,自我感觉良好,心态开始变化,变得满足于守摊子、享清福、好玩乐;有的认为自己能力水平高,对组织上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多做了些工作,一旦未获提拔重用,便会产生埋怨情绪,工作消极。面对各种工作压力,有的被动应付,一味等上级安排部署,等别人出谋划策。有的对待日常工作标准不高,把关不严,满足于“大概齐”、“差不多”。有的甘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