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钢集团
违法用地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群众举报,国土资源部在初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近日在全国范围公布了南钢集团炼铁新厂违法用地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南京钢铁集团炼铁新厂是国家重点工程南钢集团宽中厚板(卷)项目的配套工程,具体包括焦炉、烧结厂、炼铁高炉三个子项目,分别于2002年6月、8月、9月经市经委批准立项,项目建设期至2004年6月底。2003年1月14日,市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本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选择在原南京钢铁厂厂区东南侧江滩建设炼铁新厂,选址面积约3000亩。该地块经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由南钢集团公司出资1.24亿元,修建新江堤之后而形成的新增国有江滩地,约2900亩。市水利局先后于2002年9月29日、2003年9月23日两次分段批准南钢集团公司占用该块江滩地。今年8月5日,市国土局受理了该项目的用地预审申请,9月24日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预审报告》。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