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葛
在全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建葛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的货车非法改装、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车管理三个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治超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刚才,宝琦同志代表县治超领导小组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我都赞同。下面,结合我县治超实际情况,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清醒认识到超限超载运输的“四种潜在不良影响”,切实提高对治超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桥梁设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的危害性,我就不再赘述,在这里,主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重点说一下超限超载运输“四种潜在的不良影响”。
一是对社会生产秩序的不良影响。超限超载运输与合法标载运输相比具有暴利性,但获得的暴利收益是基于对公路破坏的基础上的,使养护费用大幅增加,公路寿命极度削减,日常通行路况恶劣,给合法标载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营增加了隐性成本。另外,由于超限超载的违法性,造成了运输市场的不稳定性,影响到合理运价,造成整个社会生产秩序的混乱。
二是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不良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对安新发展而言是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交通先行,要求道路的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状况、以及道路形象等均要有大幅提升,而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先行领域起着明显的破坏作用。如果因为治超问题,影响到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不仅仅是单纯的失职、失责,而是要背负历史的责任。
三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不良影响。随着近年来治超工作的持续开展,全县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但在某些时段、某些区域超限超载行为依然严重,屡禁不止,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必然下降,造成管理失控,治超环境会更加复杂,工作难度不断增大。所以,抓好治超工作既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职责,更是我们取信于民的责任和义务。
四是对和谐社会发展的不良影响。治超执法环境恶化,就会造成司机、车主、车托等暴力抗法、寻衅滋事、聚众闯关的案件发生,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较大威胁。同时,超限超载行为对原材料价格造成的波动,必然会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影响到群众的日常生活。
通常来看,超限超载运输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针对这一问题,必须清醒认识超限超载所带来的“四种潜在不良影响”,提高对治超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举措,逐步进入“标本兼治”的良性发展阶段,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做到“五个坚持”,保证治超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高效化
今年7月26日,新版GB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正式发布实施。8月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



